关于做好学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1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校2025届全日制普通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
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以下称为申请人)于11月4日8:00至11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申请,“福建就业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自动比对申请资格(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学校进行学历审核后即完成申请。
如系统校验不通过,申请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按要求另行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请二轮申请,由学校和人社部门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后亦可同等享受补贴。二轮申请将在2025年4至6月进行,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二)学校审核、公示
1.学校审核。11月4日起,学校同步登录审核系统(网址:http://220.160.52.58/)对系统校验通过申请人进行审核,11月22日前将审核结果系统提交所在地人社部门(对系统校验不通过申请人和新增符合条件人员,将在2025年4至6月进行申请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
(1)学历审核:申请人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非定向培养2025届毕业生(预计将于2025年毕业)。
(2)困难情况比对:审核确认系统校验通过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
2.公示。学校将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对涉及申请人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开展政策宣传,告知全体毕业生申请事宜,指导毕业生进行申请操作,加强跟踪指导,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组织有序。各二级学院要明确专人,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三)诚信、准确申报。各二级学院要明确告知申请毕业生按时如实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由所属学院负责追回补贴资金。
工作问题,请直接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1-62990020
附件:1.人社部门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联系方式
2.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操作手册
3.一次性求职补贴佐证材料清单
福州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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