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学院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了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福理工教〔2024〕171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现制定2024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面试工作方案,方案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及要求
(一)2024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符合“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且所有课程期末考试均合格者可申请转专业。
(二)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1)取得学籍资格未满一学期的;
(2)已进入二年级以后及延迟毕业的;
(3)超过学校规定转专业时间的;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已有明确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如外国语保送生、定向生、国防生、小语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专升本学生、预科转正生、第二学士学位、免费师范生等;
(5)未经过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的学生(含普高专升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注册入学、中职推荐免试等)和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文科生不得转入仅招理科生的专业);
(6)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不同艺术类别专业之间不得互转;
(7)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
(8)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9)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转专业的;
(10)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属于“转学”转入我校的;
(12)入学前已签订培养、就业协议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3)不同类别的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之间不得互转,录取时为单列招生代码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校本部非合作办学其他专业;
(14)申请转入按大类招生相关专业的,在大类分选专业前,原则上应先转入相应的大类。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周 强
副组长:李 婷、刘燹荣
成员:吕守向、刘顺财、张碧仙、杨泳昭、肖鋆炜
秘书:刘茂叶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各专业最大转出、接收学生人数
|
专业名称 |
最大转出数 |
最大接收数 |
|
电子信息工程 |
17 |
17 |
|
物联网工程 |
17 |
17 |
|
通信工程 |
11 |
11 |
|
网络工程 |
11 |
1 0 |
(二)咨询时间
12月31日(第19周周二)前在学校官网教务处主页公布各个学院的方案,学生可以按照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三)申请时间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5年1月8日(第20周周三)前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并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汇总填写《电子工程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附件2)后于2025年1月10日(第20周周五)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线下面试
2、考核内容:
(1)面试对象:符合条件申请转入的学生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面试学生必须携带并出示转专业申请表及成绩单。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放弃转专业机会。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2月19日(第一周周三)下午14:00
面试地点:时间廊会议室5
(4)面试顺序:面试开始前半个小时抽签决定。(5)面试内容:自我介绍3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对专业的认识,转专业动机、学习计划与目标等。面试考核组对转入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评分(百分制:专业知识30分、语言表达能力20分、心理素质25分、逻辑思维能力25分),每个学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考核结果
根据面试情况,面试考核组各评委对面试学生进行评分,最终成绩取考核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最终成绩低于75分的学生直接确定不予转入;最终成绩高于或等于75分的学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及拟转入专业,并予以为期三天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至2月22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将《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电子工程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WORD版+PDF(盖章扫描版)提交至教务处。
(六)后续工作
2025年3月2日前学校审核相关条件,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2025年3月3日(第三周周一)学院通知审批通过的学生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按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修读课程,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学籍异动情况,学院应做好学生学籍及成绩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接收及选课指导等工作。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转出、转入后的行政班学生人数不超过65人。
(二)学生应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征求监护人的意见,并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有充分认识,一旦转专业成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三)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转专业,如转入专业的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学校自转入学期起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计收学费。(四)学生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前,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身份参加教学等活动。
(五)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已领取的教材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新专业所需教材由教务处积极协助补订,但若教务处经努力确已无法订购到,则由学生自行解决。
(六)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福州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联系人:刘茂叶
联系电话:0591-62990102
附福州理工学院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20日
- 上一篇:同心共育,启航芯程:电子工程学院成功举办2025级新生家长座 2025/9/7
- 下一篇:关于成立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通知 2025/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