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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共场所严禁吸烟”主题班会 的通知

来源: 2025/3/4 9:37:22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文件精神,切实减少烟草危害,增强学生禁烟控烟参与意识,努力营造环境优美、文明有序、清洁无烟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公共场所严禁吸烟”主题班会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3月4-10日

二、活动内容

1.认真学习。要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福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等文件精神,引导学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严禁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

2.积极宣传。要加强控烟宣传,采取各种方式大力普及控烟知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主题班会、团学活动、知识竞赛、健康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全校学生中营造戒烟、拒烟、劝阻吸烟的良好氛围;创新开展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控烟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让学生清楚吸烟对健康的危害,自觉远离烟草,共同营造无烟校园环境。

3.主动践行。全体学生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烟草,健康生活。要将吸烟行为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议设立年级、班级的控烟监督员;学校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吸烟。鼓励每位学生争做“戒烟宣传志愿者”,并主动规劝身边同学戒烟、禁烟。

三、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制定方案、统筹安排,组织辅导员结合活动主题和学生实际,重点围绕上述相关主题精心组织开展班会,覆盖全体学生,将“制度硬约束”与“宣传软教育”相结合,刚柔并济,使广大学生从“不能抽”到“不想抽”的转变。

2.各学院要从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尤其是教学区、图书馆、宿舍等场所的禁烟控烟管理作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形成长期工作机制,共同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3.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者,按照《福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4日